本月6日,在一家大型国有公司办公楼下,我5岁的儿子,跑过一辆静止的小车尾部时,被迎面而来的该公司小车所撞,据司机说他时速20码。我儿子左脚踝关节以上胫腓骨完全骨折,现在住院治疗,这应该是一起非道路交通事故,已报案,交警已作笔录,还没出具意见书。我想在各种合理费用外提出3万元的精神赔付费,请问律师这可以吗?是否有法律支持?
可以要求,但未必完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