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其家人在分割遗产时,对其3万元保险金的分割发生争议。大儿子李甲和二儿子李乙认为,保险金应该作为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女儿李丙则认为李某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其为受益人,保险金就应该归其所有而不能列为遗产。请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是否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