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法律> 婚姻家庭>遭受家庭虐待的一方,离婚时是否可以优先享有儿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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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虐待的一方,离婚时是否可以优先享有儿女的抚养权?

李某与刘某于2005年结婚,育有一女。婚后,李某对刘某和女儿经常殴打。刘某现在想提出离婚,并想抚养女儿。请问:遭受家庭虐待的一方,离婚时是否可以优先享有孩子的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1-01-0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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