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同时判决甲、乙二人住房的80%产权归甲所有。之后,乙发现甲隐匿股票收入数十万元,于是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乙应分得八万多元的股票收入。但甲拒绝执行该判决,还把资产从股市抽出并隐匿。在这种情况下,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分得的住房的20%份额。法院受理后,甲拒绝将该房屋过户给乙。请问:该案件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