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刘某原系夫妻。因感情不和,刘某向李某提出离婚。李某和刘某有一套房子,房子是刘某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李某和女儿(8岁)无房居住。刘某同意李某和女儿暂时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但是李某要求刘某给予自己经济补偿,刘某以没有工作为由拒绝。请问:离婚时,一方没有住房,对方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