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丈夫结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后王某的妹妹将其1岁的女儿送给王某抚养。王某找来很多亲戚、朋友办了收养仪式,但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王某和丈夫将孩子养到8岁,因家里有事,就将孩子暂时送回妹妹家,讲明等家中事办完就将孩子领回。等王某和丈夫把事情办完,王某妹妹却说当初的收养没有办理手续,不合法,不同意把孩子交回。请问:王某夫妻俩与女儿的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