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2008年3月,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同年6月,王某患病,根据医生建议,需入院治疗,治疗期为三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每月发放给王某850元的病假工资。王某不满,认为至少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甲公司拒绝,辩称患病治疗期间,王某无权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双方协商未果,提请劳动仲裁。请问:王某患病治疗期间,是否有权享有最低工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