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甲公司的职员,其在与甲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若张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甲单位违约金两万元。张某工作一年后,向甲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请问:张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