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工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岗位为车工。车工劳动强度比较大,杨某开始尚能适应该工作,后来因工作任务繁重,杨某又被诊断患有肾结石、积水等病症,其认为自己身体素质下降,故要求变更与工厂的劳动合同,调换岗位。但厂方不同意,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因健康原因,职工可否要求变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