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某企业工作了近5年,但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高温作业,2007年6月5号下午李某在工作岗位上出现了不适,于6月6日凌晨在家中猝死。单位以李某是临时工为由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请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工死亡能否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