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因甲有事不能上班,其弟乙代替甲到丙开办的工厂上班。工厂未发现该情况。由于乙不熟知工作流程,手臂被斩断。事故发生后,丙迅速将乙送往医院医治并垫付了所有医药费。丙与乙的家人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乙的家人便扣留了丙的汽车,并到丙家长时间静坐,影响了丙及家人的生活。丙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以属于民事纠纷为由不予受理。请问: 1、在该案中工厂是否应该对乙受到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乙家人的静坐行为,甲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