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7年来崇钢集团工作4年,单位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10年12月8日因工作左手腕被钢丝划伤,导致皮神经划断,其他部分神经损害,产生的后遗症在所难免,对以后的生活工作深有影响,本人找单位协商解决,单位以要赔偿叫本人拿伤残等级结果并先补签了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治疗时经太细了拍片都没能拍出来,伤残鉴定如果够不上等级单位不赔偿任何费用,那以后产生的后遗症费用自己承担这样说的过去吗?工伤期间,单位每月只发送800元生活费用合理吗?
首先,你要提供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第二、自己可以申报工伤、第三、单位未于你签劳动合同,你可以按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具体情况可来电
不合理,提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