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政府拆迁,有一沿街房政府正准备赔付,房主因交通事故双亡,现有儿女两人(弟弟未成年,姐姐未婚嫁),且有爷爷奶奶,叔父,姥爷均在,政府赔付款一定,其叔父以爷爷奶奶的名义争夺其儿女父母的遗产。请问:1.这样的房产纠纷该怎么处理,需要诉讼,在遗产法规中该怎样分割遗产?2.产生诉讼,律师费是多少?3.希望滨州的律师给予援助。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房主的子女、父母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