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到甲公司工作,双方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000元,每天工作8小时。后因有特殊情况,甲公司要求员工将工作时间延长至每天10个小时,但并不增加任何报酬。请问:甲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