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甲公司的职工。在李某就职后不久,甲公司内部实行末位淘汰制,规定季度销售额排名最后一名的职工将被解聘。李某因为季度销售额排名倒数第一,甲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为依据将李某解聘。在李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关于末位淘汰的约定。请问:甲公司能否以末位淘汰的内部规定为由解聘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