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经营工业产品的公司。甲公司在其宣传手册内使用了一些从网络上下载的、未标注“版权所有”的图片。事隔不久,乙公司致函甲公司,称该宣传手册中使用了版权属于乙公司的图片,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并要求甲公司支付照片使用费并赔偿损失。甲公司认为,这些照片并没有大规模的被使用,而且并不构成宣传册的主要内容,应该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请问: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