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单位将食堂承包给李某经营。李某雇佣了二名服务员从事打理食堂工作。该二名服务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被烧伤致残,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与甲单位承担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请问:甲单位应否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