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系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公司均经过工商登记,均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地点。但是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总经理均为李某,并且公司财物主管也为同一个人。甲公司欠丙公司货款,丙公司又正好欠乙公司货款。后甲公司公司发函给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债权和丙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相互抵销。请问:丙公司对于乙公司的债务可否以其对于甲公司的债权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