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甲企业法人的一个分支机构给付王某货款10万元,该判决已生效。但该分支机构已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甲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但甲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有财产可供执行。请问:法院能否执行甲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