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台推土机,价格为20万元,乙公司在2001年6月付清货款,后乙公司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经查,乙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3人,从1997年起就未接受年检,且其经营场所已经是其它公司在使用。请问: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应向谁追偿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