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上,一民工下班时,踩在凳子上下地,不小心凳子倒了,头前倾倒在了墙上,立即送进医院治疗,经查脑中有淤血,二十天后康复,医院认为可以出院,一星期后复查,一切正常。事后,清包工负责人支付了所有医药费、护理费(伤者朋友)和伤者住院期间的工资,总计3万元。出院后,伤者索要补偿金,双方协议未果,从法律层次讲,清包工负责人理想补偿金额为多少?说明:伤者没有参加工程险,没有戴安全帽,清包工负责人曾一再要求上班戴安全帽,只是没有实质性措施。
住院伙食补助没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