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聚众斗殴 ,主犯定的是故意伤害罪(未成年满16但未满18岁)
主犯叫人打架的那个人被对方砍伤(定为轻伤)(年满16但未满18,拘捕期间年满18)
还有几个人都已成年,其中一人22岁把对方捅成重伤 (以前有前科)
他们都带着刀,对方都已年满18 ,对方有一人重伤 现在好了,
9月16日双方都被抓捕
后来送进看守所,10月27日下的拒捕通知 ,经过预审 提审 等过程在在里边已经有5个月了
现在从检察院拿到了起诉书 ,下一步会是什么?会是什么判决结果?
对方好像不和这边一起开庭审理宣判是为什么?
主犯和主犯叫的那个人会在什么地方量刑?会是什么判决结果?
22岁把对方捅成重伤 以前有前科的那个人会是什么判决结果?
请一一回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