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课玩手机,或在宿舍熄灯后玩手机,手机因而被上缴,被放在段长办公室,但一天,那些收缴的手机、mp4等被偷,价值几万,现在已报警、立案,段长是否有责任?(他声称自己无责任)这该如何处理?如果查不出来,这损失是否由我们自己背?谢谢解答。
如果追缴不过来,有学校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