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8月1日交了辞职报告,可是公司负责人还让我再写份“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中必须写“根据公司规定自愿交纳相关费用”这句话,否则不给办理,如果我不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中写“根据公司规定自愿交纳相关费用”这句话,而公司真的不办理解除合同,就一直拖延下去的话,那我该怎么办呀?
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