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去年正月27结的婚,也就是过年的前3天。妹妹长年在外打工,妹妹和妹夫是经人介绍的,妹夫家是开服装加工班子的,经济条件在农村算有钱。一直到今年的3月份,在医院查出我妹妹怀孕了,在怀孕期间,他家里人,仍要求我妹妹每天去车间做事,而且那段时间一直感冒,大约过了一个月,他家人在我爸妈的同意下,和我妹妹去医院做了人流。我妹妹在结婚之前做过一次流产手术,和他结婚的时候也跟他说过这件事,是他说他不在乎他们才结的婚,现在他家人对我妹妹天天骂,连家也不让回,我妹这段时间都是住我家。他家要离婚,甚至想我妹妹净身出门。我想问问,如果他们离婚了,财产该怎么分(在他们结婚的时候男方的爸爸给了2万元钱的茶钱我妹妹,按照农村的规矩,女方出嫁的时候女方的亲戚朋友都会给压袋钱的,一共是1万,也就是我妹妹带过去一万),家里的家具除电视,床以外全是我家买的,还有,他们结婚时他家送的金银首饰,还有一个耳环在他妈妈哪儿,请问,我们能拿回来吗?补充一点,他很听他爸妈的话,他的事全是他爸妈做主,可以说他是个非常没有主见的人。
发布时间:2011-01-20 05:161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一方起诉,法院准予离婚。
孩子尚在哺乳期,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
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2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应当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支付抚养费;
2.夫妻之间有扶养的义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可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对方有过错,你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不离婚,对方同意放弃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可以签署一份协议,公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