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律师:您好!我爸今年54岁,6月7日有人故意找碴,动手先打了我爸,我爸失手用秤与砣丢了过去砸了对方,对方头逢三针,据说头颅有点裂痕鉴定轻伤。做笔录时我爸交了2000元后就回来了。在这期间派出所有打了一次电话叫我爸去处理。我们家人也多次与对方协商私了赔钱。派出所里有说两家能私了可以给办手续。对方开口要8万,要不就让我们自己去派出所按程序解决。我们家境并不好,拿不出来。打听说立刑事案件。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公安部门公执行逮捕吗?(注:对方住院估计10天,费用3000元以下。不过对方有人在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