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十年又离婚,一方的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丰台区司法局贾娜认为,《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另外,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二)第11条第3项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