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五年,动手打了我快十次了,每次打的都不严重,很多时候就是打脸,有时我也跟他对着打,但打不过他,他从没拿过东西打过我,只是用双手打。请问这算是家庭暴力吗?我可以告他吗?如果我们离婚时在争夺孩子的情况下这条对我有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