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一在校大学生,想就我妈遭遇的交通事故再次咨询下。我妈在过斑马线时(我妈没乱穿马路,是走斑马线的。但是当时她没下电动自行车推行,而是坐在车上慢速趟过去的。)被一个无良死机高速撞到,尾椎受伤。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说:我妈负次要责任,原因是过斑马线没下车推行。 之后贵网站律师给予回复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可以赔偿。我今天想问一下,还有否其他项目可以赔付?就我妈这种情况大概有多少钱可以赔付?由于自身要付次要责任,赔付时比例是多少(就是指什么三七开、二八开的)? 请各位律师指点,谢谢了。
发布时间:2011-01-31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