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于2010年12月22日,将《涉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的朋友刑事拘留,然后羁押在看守所。2011年1月13日检察院批准公安局于2011年1月13日,逮捕我的朋友,说他《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现羁押在看守所,请问我朋友的家属,现在应该怎么做?麻烦您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