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租住房东孙某的房子,口头约定租期一年。谭某以孙某的身份证办理了ADSL加座机电话,并一次性付清了半年的费用。但在三个月后孙某将谭某赶走,并将房屋租给了第三方。房东没有赔偿谭某剩余的ADSL费用,不给身份证去结算相关费用。半年期限到时,第三方让谭某结ADSL。请问:谭某是否能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