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用乙的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乙及其妻子都同意了,并委托甲去办理。甲贷款100000元,还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甲还款,但没有把相关证件还给乙。后来甲自己又用该房产抵押贷款12万,无力偿还后被银行起诉,乙认为自己对甲第二次贷款不知情,不需承担担保责任。请问:甲第二次抵押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