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共有一套房屋,各占50%的产权。丙向甲借该房屋的产权证向银行抵押贷款。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把房产权证交给丙后,丙利用该房产权证与银行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甲并未在该合同上签字。因丙逾期未归还贷款,银行根据与丙签订的抵押合同,要求对甲与乙共有的房屋行使抵押权。请问:丙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