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想盖新房,便将建房工程从设计到装修包给一家建筑公司。甲和建筑公司的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经甲同意,将装修任务分包给了具备资质的某工程队。工程竣工验收时,甲发现装修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建筑公司返修,但建筑公司却称应该由工程队承担责任。而当甲找到工程队,工程队以只对建筑公司负责为由拒绝对甲负责。请问:本案中,修盖的房屋质量不合格,责任应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