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今年4月购买了一商业营业用房。根据协议于7月交房,但在交房前几天,房产公司通知说甲购的门面由于规划部门的原因不能向小区内开门,因此不能交房,叫甲退房,并按5%赔偿。在购房协议中根本没有不能交房这一约定,只有不能按时办理房产证时,按5%赔偿的条款。房产公司说参照执行,甲对此不同意。请问:购房合同的相关条款可否被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