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甲租用了乙的一间店面。甲、乙通过电话约定由甲先行租用店面,但并未约定租金数额。三个月后,乙要求甲支付之前每月400元的房租。由于之前对租金事项未作出约定,甲认为乙突然要求支付租金不合理,且400元每月的租金过于昂贵。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甲应否按乙的要求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