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甲租住某农业银行一间房屋,租期一年。2007年6月12日银行在报纸上刊登了拍卖该楼房的公告,并于6月25日拍卖成交。甲对此事并不知情,且并未收到任何通知,直到新房主通知甲搬出房屋时甲才得知此事。请问:银行在报纸公告是否视为已通知到甲?甲对该房屋是否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