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欠李某3万元货款无法偿还。王某提出以自己房子作为偿付,李某同意。王某和李某约定,由王某将自有房屋作价13万元出售给李某,李某需要再支付给王某10万元。两人签订了合同,并作了公证。李某交付给王某10万元。在李某去房管局进行过户登记前,张某因王某欠钱不还而将王某告上法院,法院立即对王某的房屋进行了查封。现在李某虽然有王某的房产证却不能将房屋过户。请问:购买的房屋在办理过户登记前被法院查封,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