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通过中介机构与乙(房屋所有人丙的姑姑)签订房屋买卖意向书。双方通过意向书约定:甲向乙交付意向金3万元。如果房屋所有人丙同意意向书中约定的房屋买卖价格并在意向书上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即成立,意向金转为定金。如果卖方同意后又反悔,致使该买卖合同不成立的,由卖方向中介机构支付服务费,并双倍返还甲支付的定金。意向书签订后,丙以不同意意向书规定价格为由拒绝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请问:甲能否主张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