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举证责任分担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医疗侵权诉讼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包括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受害人在因果关系和过错的要件上不必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只须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受到损害即可。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所受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自己在医疗行为中没有过错,则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来推翻具有因果关系或存在过错的推定,便可不承担责任,否则,此推定成立,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责任。
鉴定结论的效力方面;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就其法律属性而言,是专门的鉴定组织(市级以上医学会组织的专家组)对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的一种结论,是医疗行政部门对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证据形式之一,但不是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唯一依据。属于事实的范畴,而不是法律范畴,因而不具有必然的法律证明力,必须经过当事人质证、认证,由法官确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