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用电户的电表基本上是由村委会向村民收钱后统一购买的。甲县电力公司在与各村委会签订的电网改造协议中约定,用户只能购买某型号的电表。但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只有部分村委会购买了电力公司指定的电表,许多村委会购买了其他型号的电表。甲县工商机关知情后,认为电力公司的行为为限定购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并据此对电力公司进行处罚。请问:甲县工商机关能否对甲县电力公司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