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陈律师,我现在在渭塘这边一家品牌服装专卖店从事销售工作,但自今年3月分份进店至今店里未与本人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或用人协议,现因我有身孕,加上本人体质较差,医院建议在家休息,所以我向店里提出离职要求,然店里回复却说要一个月,而且态度相当恶劣,要我回家写辞职报告,我按劳动法提出离职要求,并要求店里按相关法律进行相应补偿,店里却说我这是敲诈,请问我该如何快速处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