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5月16日起施行。一起非法制造枪支的案件发生于该解释施行之前,但在该解释施行之后才进行处理。请问:对于这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能否适用该解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