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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为他人办理户口手续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郑某是乡计生办从事户口管理工作的干部。其收受了各种名义的小红包,为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共收取了35000元。请问:郑某的行为属于受贿行为吗?是否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1-02-11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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