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引资开发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拆建甲公司原办公楼,改建为六层楼的办公楼(甲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甲公司负责提供建设用地许可证;开发所需资金全部由乙房地产公司提供;办公楼建成后,剩余的土地面积按甲公司占40%,乙房地产公司占60%分配。协议签订后,市政府通知因城市规划调整停止施工。请问:该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