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公司向M公司购买电脑,合同中约定十日后交货,到期如不能交货,P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M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P公司预先向M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后,双方约定的十日交货期已过,M公司表示因货源紧张不能按期交货,并以货源紧张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请问,货源紧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