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甲以其房产为抵押物与乙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抵押担保期间为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房产于2008年09月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2008年10月,丙法院因另案原因查封该房屋,同时告知了乙银行;但是,乙银行仍于2008年12月向甲发放了贷款。请问:1、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是否因为抵押物被丙法院查封而无效?2、乙银行可否就2008年12月发放的贷款要求实现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