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承包了某段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因在施工中挖出古墓若干座,而导致公路建设停工15个月。因误工造成各项损失近200万元,该损失都由甲公司暂时负担。现在文物保护工作已经结束,甲公司要求发包方承担该损失,但发包方拒绝。双方的承包合同中没有相关条款。请问:该损失应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