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甲公司承包乙公司的一项20万元的建设工程。因有多次业务往来,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甲公司完成总工程的四分之三后,因天气太冷无法继续施工。已完成的工程,经城建局验收,属优质工程。乙公司接受了已完成了四分之三的工程并支付了10万元工程款,但剩余的部分工程款在未提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付。请问:1、该口头形式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