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B宾馆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以宾馆的四间房作为A公司的办公用房,年限为3年,一年租金1万元,每年三月一日交租金。但此租赁合同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A公司认为登记备案应是出租方该办理的事,所以对此并未在意。一年后,A公司欲交纳租金,B宾馆却拒绝接受,并提出合同未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是无效合同,要求A公司立即搬出宾馆,并且不赔偿A公司任何损失。请问:未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A公司应如何处理?